根据《江苏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》(苏财规〔2020〕28号)、《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实施细则》(苏教助〔2021〕1号)以及《永利总站ylzz55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(修订)》(通大研〔2022〕22号)、《关于永利总站ylzz55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补充说明》(通大院研〔2023〕6号)、《永利总站ylzz55永利总站ylzz55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》及《永利总站ylzz55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量化评分表》等规定,经学生自主申报,学院审核,现将2023年永利总站ylzz55国家奖学金初评推荐人选公示如下:
龙妍
公示期:2023年9月25日——2023年10月7日。如有疑问,请于10月7日前联系学院办公室,联系电话:85012382。
永利总站ylzz55
2023年9月25日